Graduate school

法学研究科

教育研究的目的与基本方针(三大方针)

政治学专业 博士課程前期課程(即硕士课程)

教育研究目的

法学研究科政治学专业博士课程前期课程旨在培养掌握政治学相关专业知识,并且具备立足于开阔视野开展研究的能力以及高级职业能力的人才。

文凭方针(学位授予方针)

获得法学研究科政治学专业博士课程前期课程规定学分、提交硕士论文后依据专业内部规则审查合格的学生,将认定具备下列能力并授予硕士(政治学)学位。

  1. 具有归纳政治问题的能力;
  2. 具有收集资料、信息的能力和政治学分析能力;
  3. 具有解决政治学课题的能力;
  4. 具有说明政治学逻辑的能力。

课程方针(教育课程编排与实施方针)

法学研究科政治学专业博士课程前期课程为了落实文凭方针,按照下列规定编排课程。

  1. 基础科目设有政治学、西方政治思想史、日本政治思想史和日本政治史。在充实基础科目以外,(1)多元化、综合性开展近代化东西比较研究为重点的课程安排;(2)在专题讨论Ⅱ中,安排以针对理论、制度、政治人物、大众传媒和对外关系等问题的具体案例研究与实际状况分析的,开展现代政治的多元化结构分析的课程;
  2. 研究的目标领域涵盖区域沟通到全球层面;
  3. 为了培养满足时代各种需求的人才,我们向外国留学生和专业人士广开门户。

招生方针(招生方针)

法学研究科政治学专业博士课程前期课程基于文凭方针和课程方针,招收具备下列学力有志学习的人员。

  1. 具备充分的政治学基础学力的人员;
  2. 从政治、社会的诸多问题中发现主体性课题并独立有计划地开展研究的人员;
  3. 自发性参与国际交流和地区社会活动等,有志活跃、贡献社会各领域的人员;
  4. 将政治学与相关科学的基础理论和最新知识应用于实际社会的专业实务的执行、策划并有志提高能力的人员;
  5. 对世界多样化政治文化、制度和思想具备灵活的思考能力,具备丰富国际性、现代性感性的人员。

政治学专业 博士课程后期课程(即博士课程)

教育研究目的

法学研究科政治学专业博士课程后期课程旨在前期课程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政治学专业性,培养独立的政治学研究者以及高级专业业务人才。

文凭方针(学位授予方针)

获得法学研究科政治学专业博士课程后期课程规定学分、提交博士论文后依据专业内部规则审查合格的学生,将被认定具备下列能力并授予博士(政治学)学位。

  1. 在政治学方面具备高水平、独创性研究分析能力;
  2. 具备政治学方面新研究课题的开拓能力;
  3. 具备高水平的撰写政治学领域论文的能力。

课程方针(教育课程编排与实施方针)

法学研究科政治学专业博士课程后期课程依据文凭方针,按照下列规定编排课程。

  1. 基于“历史”与“现代”、“思想”与“政策”以及“地方”与“国际”等多元化视角,以掌握政治现象全貌为课程编排的基础理念;
  2. 同时开设政治史、政治思想史与现代政治分析的研究科目,并覆盖地方政治、比较政治和国际政治等各种领域;
  3. 涵盖政治制度、政治程序、政治文化和媒体等,保障多方面研究的科目结构。

招生方针(招生方针)

法学研究科政治学专业博士课程后期课程基于文凭方针和课程方针,招收具备下列学力和有志学习的人员。

  1. 具备充分的政治学基础学力的人员;
  2. 具有发现、分析和解决政治性问题能力的人员;
  3. 独立解决问题有学习欲望的人员;
  4. 有志成为政治学领域研究者的人员;
  5. 有志掌握政治学领域专业性职业所需具备的能力知识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