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aduate school

文学研究科

教育研究的目的与基本方针(三大方针)

教育学专业 硕士课程

教育研究的目的

文学研究科教育学专业硕士课程的目的在于:培育有开阔的眼界和具备研究能力及优秀专业职业技能,并能够为社会做贡献的教育学研究工作者与教师。

文凭方针(学位授予方针)

对于在文学研究科教育学专业硕士课程中修满规定的学分、提交专业内部规则所规定审查标准的硕士论文、并且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将会授予硕士(教育学)学位。

  1. 掌握教育学和心理学等各专业领域中精深的知识,并在专业方面有研究能力。
  2. 有能够担负教育职业所需要的高度专业性的优秀的能力。
  3. 有高尚的道德性与强烈的责任感从事研究,能实现符合人与自然共生的研究。

课程方针(教育课程编排与实施方针)

文学研究科教育学专业硕士课程为落实文凭方针,按照下列规定编排课程。

  1. 学生要从《教育思想与制度》、《教学与学习》和《认知与成长》三个领域中选择一个领域,以该领域的讨论形式的科目为必修课。(确定专业领域)
  2. 在两年内,接受所选领域教师提供的研究指导。(贯彻研究指导)
  3. 入门科目(综合研究Ⅰ/Ⅱ)为每个学生的必修科目。(从事研究)
  4. 根据各自的需求,可从多样化的相关科目中选修课程。(拓宽视野与学习高度的专业性)

招生方针(招收学生方针)

文学研究科教育学专业硕士课程基于文凭方针和课程方针,招收对教育具备一定的知识并热衷于教育学研究的下列人员。

  1. 教育学及其他系、专业的毕业生,希望成为教育学研究人员或者指导老师的人员
  2. 在职教师中,希望深入研究教育和规划职业发展的人员
  3. 在一般成人和地区居民中,希望成为从事教育以及与其相关业务的领导人的人员
  4. 外国人留学生中,有志就日本或本国教育进行研究与实践的人员